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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一名男子掌掴妻子被行拘10日

作者:苏砝律所 发布时间:2025-03-07 09:41:53点击:44

“打人?必须付出代价!”

随着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达

扬起手的他可能没想到

这个冲动的行为

竟让自己触犯了法律

家住昆明市西山区的孙某与妻子因家庭琐事爆发激烈争吵。怒火中烧的孙某凶狠地掌掴了妻子,并对妻子进行威胁。妻子深感恐惧,担心再受伤害,选择报警求助。接警后,大观楼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经查,孙某对其殴打妻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孙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法律加油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家庭暴力并不局限在夫妻、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附则强调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是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维权指南

立即拨打110要求民警出具《接处警回执》

24小时内到指定医院验伤并保存病历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联系当地妇联获取法律援助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您的安全和尊严

法律来守护

西山公安正告

莫让冲动冲垮人生防线

当您遭遇或发现家暴时

请勇敢按下这三个键

110报警键、证据保全键、自我保护键

来源:昆明西山110

编辑:张丽青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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