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场上出现的拆分淘宝88VIP会员权益、低价倒卖优酷视频年度会员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优酷公司将相关经营者诉至法院。4月22日,新黄河记者从历下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通过微信公众号拆分售卖88VIP附带的优酷会员权益,挤占平台正规会员销售市场,损害了优酷公司合法经营利益与正常盈利模式,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最终依法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万元。法院方面提醒,拆分转售联名会员权益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应恪守商业道德,消费者也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会员服务,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据案情介绍,优酷公司是优酷网的运营者。“优酷视频”年度会员目前是淘宝网88VIP会员权益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优酷视频”年度会员在内的88VIP会员权益仅能由88VIP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售卖或账号违规共享。2023年11月,优酷公司发现被告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宣传并低价售卖“优酷视频”年度会员商品,此商品实际为淘宝网88VIP会员权益分拆而来,优酷公司主张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本案主审法官王龙华经审理认为,88VIP优酷视频权益虽通过开通淘宝88VIP会员所得,但该优酷权益由优酷公司实际提供,因此优酷公司通过正当经营所获得的合法权益及竞争上的优势和利益,可受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被告经营商品依托于“优酷网”,且与优酷公司提供的“年度VIP”存在竞争关系,实质上是利用优酷网的用户资源和市场为自己谋取交易机会,从而获取竞争优势。被告售卖88VIP分拆的优酷会员,使得用户通过非正常渠道低价获得优酷会员权益,损害了优酷公司正常运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优酷公司的交易机会、会员收入等受到影响,损害了优酷公司的合法权益。被告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对优酷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5万元。
法院方面表示,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适用的典型案例。优酷88VIP会员权益拆分售卖是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未作出特别规定,本案从权益受损害、行为不正当性进行分析认定。优酷公司通过播放商业广告和向用户收费方式获得收益,被告低价销售行为损害了优酷公司正常运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使优酷公司的交易机会、会员收入等受到影响,长期不利于影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该案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手段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公司获取会员收益的权益,营造诚实守信、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
法官提醒,经营者切勿利用规则漏洞,低价倒卖拆分会员牟利,此类行为即便未被具体法条列明,仍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被认定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也应警惕低价“拆分会员”陷阱,此类权益易被收回、维权无保障,通过官方渠道购买才能确保服务安全稳定。
记者:李震 编辑:柏凌君 校对:刘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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